社团法人臺湾音响发展协会第23届臺湾国际HI-END音响大展 刊物制作及CD 压片招标公告 7/18日 下午14:00 一、规格: 1.名称:『TAA第23届臺湾国际HI-END音响大展专刊及CD 压片至2碟片组合包装』 (以下简称音响大展刊碟套装) 2. CD压片:铜铝钯材 数量10,000片 3. 刊物尺寸规格及印制数量: 精装书本型刊物:数量10,000本,全彩印刷。 刊物规格及尺寸:15X20cm 约48页。 (纸张:封底面..250磅特铜西卡纸) (内彩页:..120磅特铜纸) (装订:高级线胶装,封面、封底表面採PP上光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得标者于签约时开立保证无瑕疵如期交付『刊碟套装』之履约保证金新台币壹佰伍拾万元支票与协会,票期为102年8月15日。按进度如期交付,且无任何疑义,完成后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之支票。 三、编印及包装合作方式: 本次得标者负责服务协助协会配合参展厂商要求收取广告稿件,或催、收广告稿件事宜,以及协会指定交付之双碟片与专刊的包装封膜完成,不得异议。 四、编印进度: 以本次得标者与协会双方议定之工作进度为依据,进度另定。 五、编排内容: 参展厂商缴交之完稿广告稿,务请打色样给厂商确认并签名为凭,以免出现错误发生误会,如发生错误,由刊登厂商及得标者协商责任归属自行负责。 六、版面美编与设计: 以协会『TAA臺湾第23届国际HI-END HI-FI音响大展刊物』设计标准为主,精緻美观风格统一、印刷精美为要。 七、交『刊碟物件』与送『刊碟物件』: 102年8月5日(暂定)得标者须交第一批『音响大展刊碟套装』300套至协会指定处,102年8月14日得标者送第二批『音响大展刊碟套装』9700套至圆山大饭店展览会场,全部交清完毕。 八、罚则事项: 1.得标者应于民国102年8月5日(暂定)下午5时以前第一批三百套刊碟套装送至协会指定地点以供展前各媒体使用,如有延误,则每逾一日没入得标者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得标者应于民国102年8月14日上午十二时以前将第二批计9700套刊碟套装送至台北圆山大饭店展览会场。如有延误,没入得标者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101年8月 14日未交付『音响大展刊碟套装』者视同违约,将没入得标者履约保证金新台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并负责返还交付印刷制品之全数予协会。 2.协会审阅蓝图后,交付CD圆标及刊物时确定与蓝图不符违反印制内容、格式、版本、纸张、页数…等,每一页按每一版面广告费用自得标者履约保证金没入。 3.『音响大展刊物』蓝图色样得标者依协商之进度表送至协会审阅,延误逾时一日者每次没入得标者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 4.如违反规定扣除或没入保证金者,本次得标者将不得参加以后三届次协会之投标比价承制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协会有义务将广告截稿日,协助通知参展厂商及相关会员,以求顺利出刊。 2.得标者与协会双方对合约事宜均相互尊重,一切均为服务参展厂商及相关会员,以期『TAA第23届臺湾国际HI-END HI-FI音响大展』尽善尽美。 |